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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怒江州人大常委会准确把握“四个机关”的定位要求,创新履职思路,不断深化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,围绕推动绿色发展,把听取和审议《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》作为年度审议的第一议题认真进行审议。
(六库春色)
怒江州坚持压实各方责任,实施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,全面完成省下达的环境保护各项约束性指标,生物生态安全保护、城乡“两污”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升,环境质量总体向好。
(高黎贡山)
怒江州人大常委会与时俱进完善各项监督制度,依法履行监督职能,通过延伸监督探头、做实监督环节,确保审议报告、工作评议、视察调研、执法检查等各项法定职责落到实处,见到实效。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,寓支持于监督之中,把支持贯穿全州发展大局,年内将进一步围绕“两区一胜地”目标,听取和审议《怒江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(2021-2035年)》;围绕高质量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、稳定性、持续性,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,对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情况开展专项调研;围绕高质量立法,积极做好怒江干流(云南段)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立法前期调研,对贯彻实施《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。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,统筹产业结构调整、污染治理、生态保护,全力支持推进降碳、减污、扩绿、增长,推进生态优先、节约集约、绿色低碳发展。(怒江州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供稿)